为减轻疫情期间缴存职工支付房租压力,我市自2020年7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阶段性提高租房提取比例,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2020年7月至12月每月可提取额由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5%上调为80%。租房提取是我市最重要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形之一,业务办理量约占全市提取业务总量的52%。目前,已签订自助办理服务协议的职工(未签订的职工可网上自助签订),可通过市公积金中心网站在线办理平台、12329热线自助语音、“粤省事”微信小程序、“i深圳”APP、支付宝“市民中心”、银行自助终端等多种自助渠道全流程网上办理租房提取业务,无需提供无房证明、租赁合同、房租收据等任何纸质证明材料。我市智能便捷的租房提取方式走在全国同行前列,为缴存职工提供了极大便利,目前,我市租房提取自助办理率已达到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