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映波: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下面,我向大家介绍一下《广东省 “三旧”改造税收指引(2019年版)》出台的有关情况。
一、出台背景
土地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载体。早在2008年,我省就成为全国节约集约用地示范省,在全国率先通过“三旧”改造盘活低效存量用地。截至目前,全省累计投入改造资金1.7万亿,实施改造面积80.7万亩,节约土地约20.1万亩;为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项目提供用地6.1万亩,新增公共绿地9079亩,保护并修缮传统人文历史建筑777万平方米,建设保障性住房5万套;完成旧村庄改造面积16.4万亩,实施改造后村集体收入增加了77亿元。“三旧”改造为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为国家制定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提供了广东经验和广东模式。
当前,全省上下正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提出的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大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这要求我们必须闯出一条节约集约用地的内涵式发展道路。2019年9月,省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动“三旧”改造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出了包括税收支持在内的多项重磅措施,我省“三旧”改造工作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面对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广东省税务局、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出台2019年版税收指引,有利于进一步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为全省“三旧”改造工作提供有力的税收支持和服务,促进“三旧”改造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内容
2019年版税收指引是机构改革后全国首个由省级职能部门联合制定的“三旧”改造税收指引,按照“规范化、标准化、一体化”的理念,致力消除部门、层级、区域间不合理差异,以“模式+描述+案例+税务处理意见”的形式编写,含13个案例,共3.5万字。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梳理提炼“三旧”改造模式,并规范分类。第一大类为政府主导模式,分为收储、统租、综合整治、合作改造四种;第二大类为市场方主导模式,分为农村集体自行改造、村企合作、企业自改、企业收购改造、单一主体归宗改造五种。其中,对“三旧”改造中数量多、情况复杂的村企合作模式,进一步扩展为土地整理后出让、土地整理后租赁经营、土地整理后以复建地块集中安置、土地整理后回购物业、土地整理后合作经营等5种子模式。
(二)实现改造模式与税收政策适用的精准融合。基于每种改造模式的典型案例,梳理“三旧”改造中不同主体涉及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种适用政策条款、适用条件和办理资料等。
(三)解决各方重点关注的“三旧”改造难点问题。明确“单一主体归宗改造”“限地价、竞配建”“村企合作”“红线外设施移交”“前期改造费用”的税收处理口径以及办理所需资料,为准确贯彻落实税收政策提供指导性意见,实现了税负的可预期。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切实推动“三旧”改造取得更大突破,我们将主要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指导各地做好新税收指引的落实工作,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辅导,对省市重大项目提前介入并提供个性化服务,确保改造主体准确适用“三旧”改造政策,特别是用足用好优惠政策,降低改造成本。二是加强政策落实的跟踪问效。定期分析“三旧”改造政策落实情况,对“三旧”改造遇到的新问题,不定期更新税收指引,只要有利于企业发展壮大、有利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都按照立法精神,给予最大限度的支持。对需要更高层面解决的,我们将加强调研,收集意见,积极向上反映。
以上是有关《广东省“三旧”改造税收指引(2019年版)》的说明,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