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网民,下午好,今天上线的是市医疗保障局领导,欢迎大家发言提问!
主题:深化医保改革,落实惠民政策
时间:2020-09-22 16:30 至 2020-09-22 17:30
根据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汕头市进一步加强党风政风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民声热线”自2015年11月起由市直工委牵头组织实施。公众参与方式:1.网络渠道。网民可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留言提问,节目播出期间上线单位答复内容以文字形式在网站公开,后期将汇总发布网站和电台问题答复,供网民查阅。2.电台广播。听众可拨打汕头电台节目热线:0754—88212777,与上线单位领导直接交流。
上线本期“民声热线”的有: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江文斌,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岳锋,四级调研员陈少青,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科长林旭亮,医疗保障科负责人刘旭君。
市政府门户网站
2020-09-22 16:30:24
市医疗保障局
各位网民,大家下午好。
2020-09-22 16:30:39
市医疗保障局
网民哈哈:请问一下现在我市的医保基金运转情况以及在未来是不是会逐步提高收费标准、以及是否会相应提高报销比例标准
答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近年来,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按照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合理提高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稳步提升筹资水平的统一要求,各地逐步优化筹资结构,推动实现稳定可持续筹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从2008年的每人每年90元,逐年调整提升,到2020年已达到每人每年550元,而参保人个人缴费标准相应同步提高,按照上级要求,我市2021年的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明确为每人每年280元。在提高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的基础上,巩固提升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保障水平。目前我市居民医保参保人在一级、二级、三级协议医疗机构的住院报销比例分别为90%、80%和65%,基本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参保人在享受基本医保待遇的同时享受大病保险待遇,一个结算年度内因住院及家庭病床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中,个人负担部分累计达到起付线(12000元/人)以上部分,最高按70%比例报销,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50万元。下来,我市还将根据筹资及基金运行情况,在国家和省的政策框架内,进一步合理提高参保人待遇标准。
2020-09-22 16:33:56
市医疗保障局
网民特区有你:小孩去年出生,一直没有办社保卡,去医院都是用现金的或者微信,现在办卡有其他方便的渠道吗,工作日一直要上班啊,另外之前的已支付的费用能够报销吗??
答复:咨询人如尚未参加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建议尽快到户籍所在街道镇人社所办理参保手续并办理社保卡。如已参加居民医保,请向户籍所在街道镇人社所咨询具体办卡流程。已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住院就医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垫付的,可在出院之日起的12个月内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2020-09-22 16:45:56
市医疗保障局
网民点点:前段时间去药店买药,碰到说不可以刷医保卡的,那到底去买药到底能不能刷医保卡,有依据吗,是什么要都可以刷还是说限定某些种类,麻烦解答一下
答复:咨询人提问的是个人账户支付方面的问题,参保人参加职工医保综合保险的,每月会有个人账户划拨(如参加住院保险则不设置个人账户),具体划入比例为个人缴费部分的全额以及单位缴费部分的一部分,具体为45周岁以下划入单位缴费部分的1.5%,45周岁以上为2%,退休人员4%。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医保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得用于养生保健消费等其他支出。到药店购药无法使用社保卡个人账户的情况,有可能有以下原因:
1.该药店并非医保定点药店,因此不具备刷卡资格。
2.用于养生保健品等消费的,不可使用个人账户。
3.参保人参加的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职工医保的住院医疗保险,这两个险种不设置个人账户,因此参保人也不可刷个人账户。
2020-09-22 17:0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