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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质量强市,决胜全面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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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

“新国标”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安全性能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越来越受人们的欢迎,但是,随着电动自行车的保有量越来越多,其所存在的隐患以及所引发的乱象也逐渐显现出来。如何管理电动自行车,已经成为很多城市所要考虑的问题。日前,全国多地也出台相关规定对电动自行车实施上牌管理。那么,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有哪些特点呢?

  对此,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于2019年4月15日正式实施(以下简称《新国标》)。与旧国标相比,《新国标》对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能进行了全面提升,主要体现在“强化了1项功能、填补了2大漏洞、提高了3项指标和增加了4项安全内容”。

  其中,“强化了1项功能”是指强化了脚踏骑行功能。电动自行车属于自行车大类,脚踏骑行是属于自行车的基本属性,也是电动自行车能纳入非机动车管理的必要条件。“填补了2大漏洞”,一是指把“99版标准”的部分条款强制修订为全文强制,即新国标所有条款必须强制执行;二是《新国标》增加了防篡改要求,确保产品出厂后不能私自篡改,保证车速不超出标准限定。“提高了3项指标”是指车速、质量、功率的提高。为了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最高车速由20km/h提高为25km/h,整车质量由40kg提高为55kg,电机额定功率由240W提高到400W.“增加了4项安全内容”是指对电气安全、防火性能、阻燃性能、无线电干扰等安全性能进行了明确规范,其中最高车速及防篡改的相关要求可有效防止电动自行车因车速过快导致的交通安全事故;电气安全、防火性能、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强制性安全要求,可有效降低电动自行车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该负责人提醒,消费者选购电动自行车时,可通过查看车身上面是否有CCC标志、查看随车的CCC证书、对照选购的车辆与合格证标示的信息是否一致、查看车辆的配置是否符合要求等,来判断车辆是否符合《新国标》要求。


新限塑令更全面系统有针对性


  一次性塑料制品在日常生活中是随处可见的物品,特别是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发展,外卖、快递、网购等线上消费行为让一次性塑料制品更加广泛使用,加剧了塑料垃圾对环境的影响。今年,我国推出新版限塑令,那什么是新限塑令呢?

  据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塑料制品的泛滥,在世界范围内造成了严重的环境问题与资源问题,而引发白色污染问题的最主要“元凶”是一次性塑料制品。我国最早的限塑令《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自2008年开始实施,就是针对一次性塑料制品中用量最大、使用最多的塑料购物袋。2020年1月19日,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新《限塑令》”),又进一步加强了对更多种类的塑料制品的限制,相比于之前的限塑令更全面、更系统、更有针对性。

  该负责人进一步介绍,经对比,2020版限塑令具有全面覆盖、渐进目标、协同效应等多个新优势。首先,新限塑令供给和消费的覆盖范围更加全面,供给端实施范围包括塑料餐具、塑料膜、塑料棉签等;消费端实施范围包括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零售场所,餐饮外卖,星级宾馆、酒店,邮政快递网点,农膜应用等多领域,对塑料污染产品的整个问题作出系统化管理。其次,新限塑令更重时效和渐进性,将成果检验阶段分为2020年、2022年、2025三个时段进行划分,制定不同的时间段目标。同时针对不同区域对政策效果进行规划,以大城市为示范区域,带动小城市对新版限塑令的实施,并明确部分大城市将成为“禁塑”示范点。再次,新限塑令更重“疏堵结合”,一方面不仅加大禁止和限制塑料袋的使用,另一方面从政策方向对塑料可利用替代品作出推广。


2020-11-16 10: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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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女士:在网络直播间购买东西,发现质量有问题,这种情况能向监管部门投诉吗?

[市市场监管局]  可通过网络投诉举报平台、12345或12315投诉举报电话、信件或直接到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网络直播售货是一种新的商业模式,是目前社会关注的热点。为规范网络直播营销行为,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意见》规范网络平台、商品经营者、网络直播主体责任,明确市场监管部门职责。   《意见》指出:网络平台应按照《电子商务法》规定履行责任和义务;构成商业广告的,应按照《广告法》规定履行广告发布者或广告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商品经营者应按照《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广告法》《价格法》《商标法》《专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网络直播者对商品或服务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宣传,应当真实、合法,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直播内容构成商业广告的,应按照《广告法》规定履行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或广告代言人的责任和义务。   《意见》明确市场监管部门对产品质量、侵犯知识产权、广告违法和价格违法等行为查处做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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