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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2020年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 暨“谁执法 谁普法”活动在线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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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各位信教群众、关心宗教工作的网友大家好!欢迎参加本期的在线访谈,我是主持人杨娉婧。

  2020年广东省“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暨“谁执法 谁普法”专场普法活动在位于乳源瑶族自治县的云门山大觉禅寺和广东佛学院云门学院举办,为现场群众和佛学院学生解答了关于《民法典》、新修订《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社区矫正法》等法律法规和宗教政策的疑问,得到包括宗教界在内的社会各界人士的普遍好评,为推进我省宗教工作法治化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今天,我们有幸请到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政策法规处副处长涂翠芳,一起来聊聊今年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暨“谁执法 谁普法”活动,了解广东省民族宗教委印发《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的相关规定及广东今年来在宗教法治化作出的有效举措。

  坐在我身边就是涂副处长,您好!请跟我们网友打个招呼吧!

2020-12-01 10:00:00

涂翠芳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我是涂翠芳,很高兴和大家一起来交流,感谢大家对我省宗教工作法治的关注。

  相关链接: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

2020-12-01 10:03:11

主持人

  今年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暨“谁执法 谁普法”活动采取了哪些形式?

2020-12-01 10:04:35

涂翠芳

  2020年广东省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暨“谁执法 谁普法”专场普法活动走进我国佛教禅宗五大支派之一云门宗的发祥地--云门山大觉禅寺和广东佛学院云门学院。我们通过现场派发宣传册、提供咨询以及和佛学院师生互动等方式为大家呈现广东省宗教普法工作。

2020-12-01 10:04:59

主持人

  《广东省宗教事务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开展学习时间在三个月以内的宗教教育培训,应当报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请问有什么具体要求,例如培训人员范围、课程设置等?

2020-12-01 10: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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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东:《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第三十五条 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应当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照国家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有关规定办理。如何理解“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应当如何办理?

[涂翠芳]《宗教事务条例》第四十七条、四十八条作了相关规定,国家也在准备制定出台《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征求意见稿,互联网宗教信息,是指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讯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方式传播的有关宗教教义教规、宗教知识、宗教文化、宗教活动等设计的宗教信息。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是指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非法人组织发布互联网宗教信息或者提供互联网宗教信息传播平台。 因《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尚未出台,关于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的申请条件、申请程序、申请材料等均不明确,因此该事项还未纳入我省民族宗教部门权责清单内,待国家出台该办法后,省民族宗教委将及时梳理职权,明确办理程序、申请材料等并在我委政务服务网站办事大厅上予以公开。

阿森:大型宗教活动的定义是什么?如何理解超出其容纳规模?

[涂翠芳]谢谢阿森的提问。据《宗教事务条例》第四十二条对举行大型宗教活动作出规定,大型宗教活动,包括跨省举行超过宗教活动场所容纳规模和在宗教活动场所外举行这两种情形,而不是只看人数的多少。如果预计参加活动人数达到1000人,应当取得公安机关批准的大型群众性活动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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