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感谢大家参与此次在线访谈,欢迎大家踊跃提问。
2020年8月份,市科技创新委印发了《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近年来我市确立的科技创新政策措施、体制机制、产业布局、创新载体建设等先进做法进行固化,部分制度设计变通国家法律规定,部分制度设计为国内率先规定,涵盖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科技金融、知识产权、空间保障、创新环境等方面,是一项全面系统促进和保护科技创新的全链条法规。
今天我们邀请了市科技创新委政策法规处李肖力处长,对此实施意见进行解读,并就大家对深圳市科技创新工作的相关问题进行回应。
主持人
2020-10-22 14:32:25
提问
请问,这次条例的制定有什么必要性吗?
2020-10-22 14:33:40
嘉宾
这次条例制定的必要性主要有三点:一是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深圳科技创新提供法治保障的需要。二是把握“双区驱动”重大机遇、在科技创新法治建设上先行示范的需要。三是突破难点热点问题、以法治推进解决科技创新短板的需要。四是整合科技创新现行法规政策、适应创新主体对法治建设新要求的需要。
2020-10-22 14:34:59
提问
条例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呢?
2020-10-22 14:38:02
嘉宾
主要为三个大方向。一是明确了科技创新长期坚持的发展方向。规定了坚持把创新驱动作为城市发展的主导战略,以科技创新为核心推进全面创新,并将建立形成以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为重点的全过程创新生态链。
二是建立财政投入科技创新稳定机制。规定了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大科技创新财政投入,建立稳定支持与竞争性经费相结合的科技创新投入机制,并明了应当综合运用财政后补助、间接投入等方式,通过资助、贷款贴息、奖励、基金等多种形式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以及科技人员开展科技创新活动。
三是着力构建协同创新的强大合力。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科技服务机构,以及行业协会、商会、学术联盟等社会组织应当发挥在创新链相关环节的作用,积极实施科技创新及相关活动,形成共同推进科技创新的强大合力。
2020-10-22 14:4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