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网民,下午好,今天上线的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导,欢迎大家发言提问。
主题:不忘为民服务初心,助力群众实现安居梦想
时间:2020-01-7 16:30 至 2020-01-7 17:30
根据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汕头市进一步加强党风政风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民声热线”自2015年11月起由市直工委牵头组织实施。公众参与方式:1.网络渠道。网民可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留言提问,节目播出期间上线单位答复内容以文字形式在网站公开,后期将汇总发布网站和电台问题答复,供网民查阅。2.电台广播。听众可拨打汕头电台节目热线:0754—88212777,与上线单位领导直接交流。
上线本期“民声热线”的有: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郑立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杨少龙,副主任周昭丰,归集管理股股长翁创佳,个贷业务二股股长李奕虹。
市政府门户网站
2020-01-07 16:30:00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各位网民,大家下午好。
2020-01-07 16:31:00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网民阿庆嫂:现在公积金贷款还得排队吗
答复:2017年底以来,我中心由于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紧张,不得不对住房公积金贷款采取了放款轮候的临时措施。为解决这一民生痛点,一年多来,我中心着力推进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公转商”贴息贷款等工作,努力改善房地产市场的金融环境,多方筹措资金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至2019年10月止,我中心已经全面完成放款轮候表上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件的贷款资金发放工作,自2019年10月9日起取消放款轮候的临时措施。
2020-01-07 16:37:00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网民大黄蜂:公积金账户的钱除了贷款买房,还可用到其他什么用途?
答复: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的规定:“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因此,住房公积金必须定向用于住房消费。
职工无论购买或建造住房,目的都是为了自住,即解决自己住房问题的支出才能从住房公积金中支付,如为投资、增值或其他商业目的的住房支出,不能从住房公积金中支付。
另外,我市还从人性化角度出发,补充出台了因重疾或突发事故致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取条件,目前,我市共有15种提取条件,分别为:
一、购买自住住房
二、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三、大修自住住房
四、离休、退休
五、死亡
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七、出境定居
八、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九、家庭在缴存地或工作地没有自住住房租赁住房
十、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十一、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的失业职工
十二、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因突发事故或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十三、农村户籍职工离职后回原籍务农
十四、职工家庭既有住宅增设电梯
十五、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被单位辞退
2020-01-07 16:42:00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网民向日葵:我购买了自住住房,要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复:1.申请条件
职工本人或配偶在缴存地或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符合下列所有条件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
⑴所购房产必须是自住住房,房产用途为住宅。车库、铺面、厂房等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能提取;
⑵所购房产所在地必须在职工本人或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或户籍所在地;
⑶购房时间在购房合同经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或交易转移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可一次或多次申请提取。购房时间超过一年的,不能申请提取;
⑷职工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时,所购房产的所有权必须在申请人或其配偶名下,如所购房产已出售或转让则不能提取。
2.提取额度
购房提取额为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不得超过已支付的购房总价款(办理住房按揭的,不超过首付款)。如房产有多个购房人申请提取,合计提取额不能超过已支付的购房总价款(办理住房按揭的,不超过首付款)。
实际发生额超过账户内余额的,提取后的账户余额最少保留10元,不能销户。实际发生额少于账户内余额的,按实际发生额提取。
3.办理要件
⑴购买一手住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的购房合同(如购房合同没有加盖备案登记印章或房产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印章的,则需提供该房产备案登记的纸质凭证或房产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产查询证明或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汕头市购房的无需提供购房发票);
⑵购买二手住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交易转移登记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汕头市购房的无需提供购房发票)、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⑶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⑷房地产权所有人的配偶提出申请的,须提交夫妻关系证明材料(如结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及房地产所有人权的身份证原件(异地购房提供)。
⑸房产所在地非汕头市范围内的,须提供职工本人或其配偶在房产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原件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办理时限
购买汕头市房产的申办件,手续齐全经校核购房产权无误的,即日办理。外地购房或个别特殊情况的申办件,则需进一步校核的,办理时限为三个工作日。
5、办理场所
管理中心各办事窗口办理
2020-01-07 16:50:00
阿庆嫂:现在公积金贷款还得排队吗
大黄蜂:公积金账户的钱除了贷款买房,还可用到其他什么用途?
向日葵:我购买了自住住房,要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如如:异地转移手续要如何办理?
教师:潮阳区教育系统中老师为什么公积金很低?什么时候能与公务员相提并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