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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省农业农村厅党组副书记,省委农办、省扶贫办常务副主任许典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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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政府工作话你知”又和大家见面了。农村宅基地是农民安身立命之本,相关政策一直以来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关注。2020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下称《土地管理法》)正式实施。3月26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对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本期访谈,我们将围绕“解读广东农村宅基地政策”这个话题,专访省农业农村厅党组副书记,省委农办、省扶贫办常务副主任许典辉。

2020-06-02 15:00:06

主持人

  许副书记您好!请您先跟大家打个招呼。

2020-06-02 15:02:09

许典辉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和大家交流有关农村宅基地的相关话题。

2020-06-02 15:04:36

主持人

  我们了解到,3月26日,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对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作出全面规范。在这个时间节点印发该《通知》出于何种考量?如何准确理解农村宅基地的含义?

2020-06-02 15:06:06

许典辉

  宅基地是保障农民安居乐业和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规定,农村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

  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审批管理事关广大农民居住权益,对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意义重大。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及《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结合我省实际,我厅与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明确各级各部门审批管理职责,依法规范审批管理流程,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助力乡村振兴。

2020-06-02 15: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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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双:我家里的老房子要在原址翻建,是否需要宅基地审批?按照新的规定应如何申请?

[许典辉]这位网友反映的问题存在普遍性。根据《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规定,宅基地原址翻建、改扩建和异址新建,都需要启动宅基地审批程序。这位网友如果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可以以户为单位向具有宅基地所有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如果没有组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则由村民向村民小组提出申请。没有分设村民小组或宅基地和建房申请等事项已由村级组织办理的,村民直接向村级组织提出申请。

一个普通人:我大学毕业就留在城市工作生活,不再是农村集体成员,如今父母过世留下一处农房,我能够继承吗?

[许典辉]农村宅基地不能继承,但是农房可以依法继承。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相分离,宅基地所有权属农民集体,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属于农户。宅基地使用权人以户为单位,依法享有占有和使用宅基地的权利。在户内有成员死亡而农户存续的情况下,不发生宅基地继承问题。农户消亡时,权利主体不再存在,宅基地使用权灭失。同时,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因房地无法分离,继承人继承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后,可以依法使用宅基地,但并不取得用益物权性质的宅基地使用权。

大高个小李子:我想把农村宅基地上的住房拿去抵押贷款做点小生意,这种情况政策允许吗?

[许典辉]除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试点的地区外,其它地方的农村宅基地和农房是不能抵押的。根据物权法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即我国实行“房地一体”原则,因宅基地使用权不得抵押,造成其上农房事实上也不能抵押。

文静的静:我马上退休了,想到农村租一套住房过些田园生活可以吗?如果可以的话,最长可以租多少年?

[许典辉]这个是可以的。我们也鼓励城镇资本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规定,城镇居民、工商资本等租赁农房居住或开展经营的,要严格遵守合同法的规定,租赁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合同到期后,双方可以另行约定。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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