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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省审计厅副厅长黄建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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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政府工作话你知”又和大家见面了。7月23日,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省审计厅厅长卢荣春向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作《关于广东省201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比较全面地反映了2018年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的工作成果,与往年相比,报告内容更加丰富、重点更加突出,体现了审计工作的力度。

本期访谈中,我们将围绕“关于201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话题,专访省审计厅副厅长黄建勋,一起聊聊“审计工作报告那些事”。

2019-08-09 10:00:00

主持人

黄厅您好,请您先跟大家打个招呼。

2019-08-09 10:03:00

黄建勋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和大家一起分享201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相关情况。

2019-08-09 10:05:00

主持人

在本轮机构改革中,省审计厅的职能发生了哪些变化?

2019-08-09 10:07:00

黄建勋

2018年7月,按照党中央关于改革审计管理体制的决策部署,省委在全国率先组建审计委员会,加强了党对全省审计工作的领导,统筹推进审计管理体制改革和审计机构改革,不断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审计监督效能得到进一步提升。作为省委议事协调机构,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审计厅。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是省委审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直接受省委审计委员会的领导,负责处理委员会日常工作。在本次机构改革中,省发改委重大项目稽察职责、省财政厅的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省国资委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国有企业监事会职责划入省审计厅。审计委员会的成立,加强了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标志着广东审计工作朝着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目标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2019-08-09 10: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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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不语:想了解一下审计机关在开展审计时有哪些基本权限?

[黄建勋]审计机关在开展审计时主要有以下法定基本权限。一是要求提供资料权。审计机关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及时、准确、完整提供财务、会计资料以及与其履行职责有关的业务、管理等资料,包括管理、储存、处理和应用的电子数据和有关文档。二是检查权。审计机关有权检查被审计单位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与其履行职责有关的业务、管理等资料,有权检查被审计单位的资产和信息系统。进行审计时,有权向与审计事项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取得有关证明材料。三是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权。审计机关对正在进行的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经县级以上审计机关(含省级以上审计机关的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通知财政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暂停拨付与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直接有关的款项,已经拨付的,暂停使用。被审计单位正在或者可能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审计机关可以采取封存措施。四是提请协助权。审计机关履行审计监督职责需要协助的,有关机关和单位应当依法予以协助。五是移送处理权。其中包括有关单位或个人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线索,移送相关司法机关查处;没有涉嫌经济犯罪,但违反党纪政纪规定需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相关干部管理部门查处;应由主管部门或各级政府进行处理的其他问题,移送有关部门或政府进行处理。六是处理处罚权。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有权依法予以处理处罚。七是通报或公布审计结果权。审计机关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八是建议权。就审计发现的有关问题,审计机关有权向被审计单位以及有关部门反映并建议采取相应措施。

树群在外:审计机关是如何确定每年审谁不审谁的?

[黄建勋]审计是依照宪法和审计法开展工作的。审计项目计划的确定有一整套完整、严格的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国际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在法定职责和审计管辖范围内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按规定程序经审议、批准后,按审计项目计划开展审计工作。审计机关整体谋划,系统安排,区分先后顺序,科学制定审计项目计划。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依照制定的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组织实施审计。 根据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审计机关要深入推进审计全覆盖,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对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一级预算单位每年审计,对其他审计对象一般5年轮审一遍,确保党中央重大政策措施部署到哪里、国家利益延伸到哪里、公共资金运用到哪里、公权力行使到哪里,审计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审计机关正按照这个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漫卷云舒:近年来民生审计关注的热点主要有哪些?

[黄建勋]近年来,审计机关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热点开展民生审计。 一是围绕学有所教,促进教育事业发展。对省属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基础教育等开展审计或审计调查,通过揭示问题,促进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教育投入、教育收费及教育改革等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 二是围绕住有所居,促进居住条件改善。通过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重点关注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完成、资金配套、建设和质量管控政策落实等情况,有效促进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 三是围绕困有所助,促进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加强社会保障基金、扶贫资金等的审计力度,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四是围绕病有所医,促进医疗管理规范化。通过对医保基金、医院、医疗设备使用绩效等开展审计,揭示药品和医疗服务乱收费等问题,促进管理制度完善,提高公共医疗服务水平。 五是围绕资源环境审计,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结合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和资源环境保护的重点领域和重点工作,积极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其他资源环保审计,促进绿色协调发展。

流浪:审计报告发出前要经历哪些环节?

[黄建勋]首先要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应当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组的审计报告。审计组的审计报告报送审计机关前,应当征求被审计对象的意见。被审计对象应当自接到审计组的审计报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其书面意见送交审计组。审计组应当针对被审计单位提出的书面意见,进一步核实情况,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作必要修改,连同被审计单位的书面意见、审计组对采纳情况的书面说明一并报送审计机关。 其次要经过审计机关业务部门复核。审计机关业务部门应当对下列事项进行复核,并提出书面复核意见:审计目标是否实现;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事项是否完成;审计发现的重要问题是否在审计报告中反映;事实是否清楚、数据是否正确;审计证据是否适当、充分;审计评价、定性、处理处罚和移送处理意见是否恰当,适用法律法规和标准是否适当;被审计单位、被调查单位、被审计人员或者有关责任人员提出的合理意见是否采纳;需要复核的其他事项。审计机关业务部门应当将复核修改后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等审计项目材料连同书面复核意见,报送审理部门审理。 还需要经过审计机关审理部门审理。审理部门以审计实施方案为基础,重点关注审计实施的过程及结果,主要审理下列内容: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事项是否完成;审计发现的重要问题是否在审计报告中反映;主要事实是否清楚、相关证据是否适当、充分;适用法律法规和标准是否适当;评价、定性、处理处罚意见是否恰当;审计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审理部门将审理后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连同审理意见书报送审计机关负责人。 最后经审计机关审计业务会议审定后,由审计机关负责人签发。审计报告原则上应当由审计机关审计业务会议审定;特殊情况下,经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授权,可以由审计机关其他负责人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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